Day: January 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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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遭姊姊請求返還代墊父親之扶養費一百餘萬元,惟父親生前名下仍有資產,扶養義務並未發生,本律師成功為客戶取得勝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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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因交友詐騙而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收受贓款並協助網路交友身分不詳之人買進虛擬貨幣進而轉出,涉犯詐欺、洗錢案件,本律師擔任辯護人,為客戶在一、二審取得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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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長年受到丈夫之精神壓迫,本律師協助客戶取得保護令,並請求法院判決離婚,讓當事人得償所願,在人生的後半輩子為自己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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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姊為圖獲取更多弟弟所留遺產,竟指控妹妹與外甥女侵吞弟弟生前之存款、股票,兄姊委任律師對妹妹與外甥女提出刑事侵占告訴以及民事返還不當得利訴訟,本律師協助客戶取得刑事不起訴處分以及民事勝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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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因父親生病受監護宣告而擔任監護人,得為父之利益管理其財產,詎料父親逝世後,兄弟姊妹對於擔任監護人之手足於父親受監護宣告期間使用管理父親財產一事有所爭執並提起民事訴訟,幸得法官協助兩造調解,本律師亦居中協商,雙方當事人順利達成和解,解決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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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在丈夫離世後,整理其遺物,才發現丈夫有小三長達數十年,本律師為客戶爭取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一審判決小三應賠償新臺幣一百萬元,小三上訴後二審仍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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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無緣無故遭先生懷疑不忠,先是在通訊軟體上任意指責,最後演變為在住處外敲窗砸門、大吼叫囂並出言羞辱;甚至偽造當事人同意遷戶籍之書面遷走小孩戶籍。本律師先是為客戶取得保護令、後取得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使前夫必須支付扶養費,前夫被訴偽造文書罪亦取得有罪之確定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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